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保障校园平安稳定,请各单位立即按照要求对境外及疫情重点地区相关人员情况进行摸排。
一、摸排人员范围
全体学生、教职工(含离退休)、合作单位、校内服务人员、其他校内居住人员,以及上述五类人员的家属(共同居住人员)。
二、需要摸排上报的情况
1.目前在国(境)外的人员名单及情况。
2.2021年5月1日(含5月1日)前拟返回的国(境)外的人员名单及情况。
3.目前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绥化市的人员名单及情况。
4.2020年12月28日(含12月28日)以来有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绥化市旅居史的人员名单及情况(含经停、中转)。
三、上报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并按照附件模板及表格于2021年1月14日17:00前进行上报,没有相关情况需要进行“零报告”。
2.学生情况汇总上报至学生工作处;教职工、家属(共同居住人员)、校内服务人员以及校内其他居住人员汇总上报至校工会;学生工作处和校工会整理汇总后报校区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附件1:某某学院境外及疫情重点地区相关人员情况报告(学生或教师).docx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