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1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校区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三)放假,本科生、研究生停课。
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及保密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校区政务总值班设在主楼218室,电话:5687000。
校区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