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文件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2019年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
2019年4月8日(星期一)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