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校园管控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校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按照3月23日省市疫情处置工作威海指挥部下发的《关于有序解除静止状态的通知》,结合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工作要求,参照防范区适度从严管理,现就校区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不变。严格校园出入管理,校内师生不出校,校外居住师生不入校。

2.校园分区管理不变。严格学生区、办公区和教职工生活区三个区域管理。教师进入办公区实行审批通行,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区。

3.保持线上教学不变。按照线上教学工作方案,持续平稳有序地开展本科生、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

4.调整校内师生活动范围。学生可在校园学生区内自由活动,开放室外体育场、篮球场等室外运动场所,限制进入人员数量(指挥部下达限流要求,后勤负责执行)。

5.调整部分人员出入管理。鉴于威海市及高区部分非重点管控区域逐渐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部分校园内居住教职员工家属确需离开校园进入市区上班或回校居住。执行出校人员暂不返校,返校人员暂不出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校园的,须与共同居住人居家观测3日,并暂缓进入办公区。

6.调整校园出入通道。开放校园小西门,作为上述第5条所列的教职工及家属临时出入校园通道。各单位按照要求统计本单位出入人员名单报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审批。联系人:赵婷。

7.3月21日下发的通知要求继续执行(见附件)。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关于重申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 

1.必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执行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严格要求本单位教职员工,广大教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校区要求教育管理自己的家人。教职工和家属收到疾控部门作为密接或次密接通知必须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报告电话:5687000。

2.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师生员工中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必须马上就医,不得自行居家治疗。送医后“一律”在就诊医院留观并作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保持相对隔离。家中成员中有密接、次密接和中高风险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师生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出现发热症状的,一律对本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

3.严格校门封闭管理。后勤保卫处必须严格人员、车辆非指挥部批准不入校、不出校规定。对于批准出入的人员和车辆司机除检查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外,还要登记人员车辆信息、联系方式和出入时间并对车辆认真进行表面消杀后方可入校。

4.校园实行严格分区管理。生活区进出办公区通过“校微”审批,每次刷证进出。办公区进出学生区除少量已申报备案车辆人员外,全部采取一事一批。生活区不允许直接进入学生区。

5.认真落实本单位师生员工每日填报“工软校园”大数据监测系统,对系统健康监测反馈异常情况的师生要进行追踪核实,对发烧、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必须按程序送医检查。

6.各单位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对于需要入户检测的师生员工与指挥部做好沟通。

7.各单位特勤组要对指挥部确定的重点人员给予关心,每日提醒校区对他们的管理要求,询问他们的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结果,对他们及其家属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

8.关心关爱本单位师生员工生活和身心健康,关注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思想工作。关注网络舆情,有舆情倾向和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或宣传部报告,并协助做好出现舆情的处理工作。

9.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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