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编辑: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近期大型考务活动较多,请各单位切实按照山东省和威海市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124日以来外省市来威返威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1.自石家庄、哈尔滨、呼伦贝尔、通辽、齐齐哈尔、上海(浦东新区、青浦区)、杭州、苏州、徐州、德宏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威人员,要第一时间安排在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并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7天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自内蒙古满洲里市(包括代管的扎赉诺尔区)入(返)威人员,按密切接触者管理。

3.其他自山东省外返回人员,到威海后需要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和考试的审批管理工作

1.疫情期间举办会议活动和考试,应遵循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需举办时,提倡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确需线下举办时,须按程序报批。

2.目前国内发生多点聚集性疫情,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和考试均需要提前进行申报审批。

3.申报时限要求:按照威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校区须在国内会议活动前至少15天、考试前至少30天、国际会议前至少45天报送请示文件。请各单位在此基础上提前1周与校区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确定报批相关事宜。各单位如有2022115日前计划进行的会议活动和考试,请在202112717:00前联系校区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人:费非,联系电话:13963100420

三、加强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切实做好各类人员排查和管控工作,特别加强对家属和外来人员情况的摸排管理。教职员工在做好自身日常防控的同时,还要配合做好家属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坚持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及师生员工和家属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

3.统计需要参加202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人数,如有目前仍在外地的学生,应在参加考试前14天之前返回校区。

4.校区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请各单位组织第二针接种满6个月的师生员工和家属按照校区安排及时进行第三针接种,切实做到应接尽接。

5.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入校审核,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原则上不能入校,如必须入校需要在7天自我健康监测后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校。

6.近期山东省和威海市将在药店购药情况纳入到日常管控排查范围,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家属配合相关工作。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为了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防控工作。校区将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126  

编辑审核:校区办公室